以民间“上会”形式,违法吸收公共存款400万左右怎样坐牢?集资款是被他人以做生意为因借了并卷款潜逃,自己也是受害方,法院给以量刑时能否从轻处置?案件以被法院以证据不够折回公安机关,该以何种方式保释?

山东 - 威海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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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准则的通知》(闽高法〔2013〕263号)文件之限定“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18-10-15 08:0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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