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请求是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核心部分。如果诉讼当事人不认可变换诉讼请求,能够迳行裁定驳回..、记过、记大过、降职、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限定,视情节、影响和后果,分别予以警告,否则构成违法,要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职责追究办法(试行)》第五条,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做法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情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但决不能够私行变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诉讼当事人未提议变换申请的情况下,都不得私行变换。如果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客观上不一致,必须告知诉讼当事人有变换诉讼请求的权利,作出张冠李戴的裁判.、撤职、炒鱿鱼处罚。有犯罪嫌疑的,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职责追究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限定,移送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第三十五条明确限定:“诉讼经过中.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能够变换诉讼请求
2018-09-17 08:0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