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合同法”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抑或是第2项?

雷** 新疆 - 巴音郭楞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那么这应当认为即使这广告不是要约本身,但要约的内容也应当符合这一广告的说明。”这句话原则上没有错,但这里的“应当”是一种法律价值判断,而不是要约内容的事实判断。也就是说商家的实际价格标签“应当是”按原价打六折,但实际“是”或“不是”打六折,则很难说了,要约的价金内容应当按商家实际标价为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广告内容可以补充为要约内容的一部分(有学者称为“容纳规则”)。如果实际标价应当符合广告说明的打六折而并未打折,则商家涉嫌不诚信经营,虚假宣传,应当承担一定行政责任或商事道德谴责,但商家在合同责任上一般不受广告内容约束。

2017-06-08 05:01:5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杨生智律师 咨询我

依据你的叙述,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路上,由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更多>>

杨生智律师 咨询我

依据你的叙述,此种情况下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参与处理较为妥当,律师在了解具体案情后会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