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应当认为即使这广告不是要约本身,但要约的内容也应当符合这一广告的说明。”这句话原则上没有错,但这里的“应当”是一种法律价值判断,而不是要约内容的事实判断。也就是说商家的实际价格标签“应当是”按原价打六折,但实际“是”或“不是”打六折,则很难说了,要约的价金内容应当按商家实际标价为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广告内容可以补充为要约内容的一部分(有学者称为“容纳规则”)。如果实际标价应当符合广告说明的打六折而并未打折,则商家涉嫌不诚信经营,虚假宣传,应当承担一定行政责任或商事道德谴责,但商家在合同责任上一般不受广告内容约束。
2017-06-08 05:01: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