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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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买高铁票二等座被通知高消费限制买不成,本人无任何欠款保证借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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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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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如果无误会你是因“拒不执行法院奏效法律文书”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系统中了,不但买不成高铁票,还有其他消费限制。如果真是因上述原由被限制的,如果有偿还本领,最好是履行相关裁判,从系统移除,否则会给生活带领许多不便。如果是误会到当地法院去具体询问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限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做法: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买下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买下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娃儿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买下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做法。

2018-07-12 07: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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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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