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征收准则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屋出租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限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屋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屋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屋税应纳税额的计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量公式为:
(1)以房屋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屋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屋租金收入×税率(12%)
2018-06-29 18:4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