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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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三学生,那一对情侣班里的人很多看不过眼,这样能算恫吓诽谤或者侮辱

福建 - 三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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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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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你要看第三者把短信发给了谁、如果短信只发给你或你的家人,则不构成犯罪。诽谤罪是指有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做法。本罪的构成必须是捏造了事实,并且做法人还把捏造的事实通过短信、电话、网络媒体散布出去,散步到社会,让群众知道,贬低被害人人格尊严,严重侵害其荣誉权的做法。所以如果无捏造并散步,以便让社会知晓的均不按犯罪处置。建议你向法院诉讼,要求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018-06-22 10:2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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