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醉酒驾摩托车、路上把行人碰了,交警出现场、带我验酒精、并没有给我出事故现场责任书、过几天还送我进拘留所呆了四天、现在又起诉我到了检察院、交警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责任书、交警有责任吗、可笑的是、我问交…

山东 - 泰安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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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泰安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2017-04-07 10:4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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