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享有监督权是指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品种、供应量、供应方式、服务立场、侵权做法等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组织提议意见、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十五条中,对消费者的监督权作发生限定。当发生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时,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防范措施,以便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得到制止,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指对于从事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做法,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并且有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缺点提议批评,对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议建议实质上,监督权的行使能够与买下、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做法有关,也能够毫无关系。通过消费者的监督,能够促使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促使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2018-05-15 10:50:15 回复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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