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在A经营的影楼拍摄了一套个人写真集,当时我俩并没有对写真集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商定究竟需不需要我的认可?

山西 - 吕梁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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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务团

地区:山西 - 吕梁

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隶属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根据《》第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商定。合同未作明确商定或者无订立合同的,著作权隶属受托人。照片著作权隶属影楼的,他人以著作权法限定之方式使用照片,应事先经影楼的许可。但是,照片还可能牵涉顾客的肖像权。根据《》第条,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认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你的写真集牵涉你的肖像权,李某要出版你的照片进行营利,需要征得你的认可。

2018-01-05 04: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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