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套房屋是您与老公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老公生前,你们夫妻未对婚内财产权属进行书面商定,在老公离世后该房屋隶属您老公的50%转化为遗产,在您老公未留有遗愿的情况下,由您老公的法定的第一步骤继承人对该遗产进行继承。
2、依据我国《继承法》的限定,第一步骤的继承人包括:爸妈、另一半、娃儿。具体到您所询问的个案中,您老公的爸妈、您、您和老公的小孩做为第一步骤的继承人能够继承房屋,平均分配您老公在房屋中的50%份额。因为您原本在该套房屋中占有50%的份额,所以您是该房屋的中份额最大的共有权人。
3、现在房屋落户时,如果将房屋落在其中一个继承权人名下,各继承人之间必须要达到一致意见,未署名的其他继承权人需出具对继承份额的书面公证意见,然后解决房屋产权人变换。如各继承人商量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对房屋分配作出裁判,最终获到房屋产权的权利人能够持法院的裁判到房屋管理部门解决产权登记。希望我的答复能够给您提供帮助。详细情况可进一步电话询问,询问电话:
2017-12-12 06:06: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