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差别

西藏 - 林芝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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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规则,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娃儿先于被继承人丧命时,由被继承人娃儿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丧命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规则,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丧命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事实上接受遗产前丧命,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事实上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事实上接受遗产的丧命继承人的继承人n继承人丧命的时间分别。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丧命或与被继承人同时丧命;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置之前丧命n继承的内容分别。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娃儿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有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配,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有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n性质分别。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丧命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n继承人的范围分别。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娃儿范围内,如娃儿、孙娃儿、外孙娃儿,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娃儿、孙娃儿、外孙娃儿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步骤继承人的娃儿、另一半、爸妈都有继承权n法定事由分别。转继承即能够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愿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2017-12-14 16:5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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