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吗

山东 - 潍坊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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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潍坊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若双方感情确属破裂的,也是离婚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的考虑后判定是否允许离婚,当然即使是准许离婚的情况的话,生活不能自理的一方在进行离婚财产的分配的时候是可以多分或者说是适当的进行照顾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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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钱


这种情况说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而且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补充2:


离婚怎么算孩子的抚养费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1 15:3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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