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何走?

江苏 - 南京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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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维权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法律分析: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认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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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如何分


一般情况下彩礼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会分割。


但满足以下情形的,要退给男方: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补充2:


离婚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1 15:2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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