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减少抚养费情况有哪些

黑龙江 - 双鸭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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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双鸭山

法律分析:


在我国离婚后,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下降,可以适用减少抚养费;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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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前遭遇家暴,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受害方的伤情鉴定结果;


3、受害方的病历记录或照片;


4、加害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根据《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女方作为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提交离婚诉讼状及对方家


暴力的证据材料,法院受理离婚案件,调查家庭暴力情况属实的,会做出离婚判决,并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款。


相关补充2:


离婚时什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2-21 15:2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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