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

黑龙江 - 鸡西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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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谈判法务

地区:黑龙江 - 鸡西

法律分析: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效力不一定有效。


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对方对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表示认同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把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则离婚协议书就有效;反之则无效。


一、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四、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1、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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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程序为: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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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1 14:3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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