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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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可以拒绝离婚吗

江西 - 九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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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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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法律分析:


由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无过错方不想离婚,可以拒绝离婚


如果无过错方坚持不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第一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审法律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的6个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至于第二次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要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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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彩礼官司到哪里去打?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一、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补充2: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拿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可以看孩子。


探望权和抚养费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2023-02-20 16:4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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