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婚姻应该怎么离婚问题

湖北 - 武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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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争夺调解法务团

地区:湖北 - 武汉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的情形,说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应当按照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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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同居彩礼纠纷未婚同居离婚彩礼该如何分


彩礼应当返还。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相关补充2: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周期支付。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023-02-20 16:2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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