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否属于情况较轻

湖北 - 宜昌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湖北 - 宜昌

法律分析:


犯罪预备不属于情况较轻,犯罪情况的轻重与犯罪的手段和方法、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结果和后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等情况有关,比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相对于故意犯罪可优先考虑认定为犯罪情况较轻。
而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犯罪形态,两个不可以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律师提示:


以上对“犯罪预备是否属于情况较轻”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律图专业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我们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


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20:03:0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