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瘦肉精如何定罪处罚

江西 - 宜春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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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维权顾问

地区:江西 - 宜春

法律分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本)第三十四条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二)骗取出口退税;


(三)走私


(四)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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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请律师流程


1.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


2.签约之前,准备好身份证证据材料及相关的费用。


3.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


5.向律师如实陈述详细案情,并提交证据资料。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19:4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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