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样进行

四川 - 甘孜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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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即可进行。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因为伤残鉴定不接受公民个人的鉴定申请。所以一般都是通过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比如交警队,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予以委托,在法院诉讼阶段还可以由人民法院代为随机抽取鉴定机构。一般的县区医院附近都会有相应的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对于肢体等伤残等级的鉴定都在其业务范围内。但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嗅觉、视觉、精神病的鉴定一般只分布在地市级或省会级城市。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2021-07-30 13:4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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