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减免有哪些情形

甘肃 - 张掖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医疗纠纷维权咨询

地区:甘肃 - 张掖

离婚案件诉讼费的减免情形包括以下: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减免诉讼费。2、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属于可以减免的情形,也可以减免。3、撤诉的和和解的也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2021-07-14 17:09:3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