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何特殊要求

福建 - 龙岩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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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龙岩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特殊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07-13 17:3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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