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否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新疆 - 伊犁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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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法务团

地区:新疆 - 伊犁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1-07-12 13:3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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