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上如何审查、判断: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3.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实体上如何审查、判断: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4.审查法院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1-07-02 11:08:53 回复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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