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二次开庭,离婚前8天男方在银行信用贷款10万元,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离婚前一方恶意透支或不用于夫妻双方生活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下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