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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纠纷调解法务
地区:湖南 - 湘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民政局是不办离婚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应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按照我国《员工工作時間規定》,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制度,周末为…...
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后,若未按时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将无法延期。法律规定,冷静期结束后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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