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变更为私营企业,工伤赔偿有没有补助,

吉林 - 长春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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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法务

地区:吉林 - 长春

您好!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因残疾军人是公伤不给伤残补助是不合法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1-05-19 17:4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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