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不少网络运营者因为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需要,掌握着海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
对此,《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其中,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国家对信息管理的规定,这会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构成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会按犯罪的情节来进行判定,一般轻者处三年以下,重者是可以按七年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理的。
2021-05-10 12:23: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