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的滞纳金标准是多少

福建 - 漳州 其他
1位律师回复

法务智囊团

地区:福建 - 漳州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的滞纳金标准,是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十五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021-04-21 16:50:3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漳州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