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其实通过诉讼的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能不能驳回其请求呢?我们公司现在被好几家公司陷害,那几家公司现在想去法院起诉我们,诬告我们,让我们公司赔偿他们的损失。

青海 - 西宁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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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谈判法务

地区:青海 - 西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诉讼,是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由于恶意诉讼往往是恶意当事人牺牲对方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不正当利益,法院若处理不当不仅会侵害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会影响司法的权威和声誉,因此杜绝恶意诉讼势在必行。

2021-04-14 15:4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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