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借着要酱油的名义进入女方的家中,看着女方的老公不在,强行与女方发生了关系,女方很是反抗,后面不小心拿刀子砸破了对方的脑袋,对方死亡,女方的行为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湖北 - 恩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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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法务团

地区:湖北 - 恩施

1、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一定都判刑的。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当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2、至于本案情况,检察院会查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可定为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致死罪。

2021-04-13 00: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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