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啊?弟弟和我在路边摊吃饭,坐在我们旁边的客人突然动手殴打了我弟弟导致我弟弟脑震荡,可打人者却不肯给我们承担人身损坏赔偿,一般人身损坏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呢?

广东 - 东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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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1-04-12 20:4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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