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支付的一方的行为,如果没有对收受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双方的法律关系不存在并且没有其他的纠纷了之后押金是否应当退还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云南 - 丽江 其他
1位律师回复

平凉优选法务

地区:云南 - 丽江

押金支付一方的行为没有对收受方利益造成损害,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如果造成损害或存在违约行为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2021-04-12 19:48:4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丽江律师 其他律师 徐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