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福建 - 南平 非法行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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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南平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举证责任由患者、医疗机构共同来承担,患者只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害存在即可,不需要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21-04-09 20:4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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