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跟乙承包了一块土地,用于自己种植农作物,现在说是有了很多的收益,甲却因为疾病去世,承包土地的期限还没有到,对于土地所获得收益,是否可以进行继承

广西 - 百色 遗产继承
1位律师回复

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地区:广西 - 百色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1-04-08 17:27:0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百色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