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第三款: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因此分为两种情况: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则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房屋免费出借,则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目前北京的房产税需要到房屋坐落地的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如有问题可以拨打税务局热线:12366
2021-04-08 09:36: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