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当初单身的时候,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后来才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弟妹并领证结婚,现在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彼此感情不和而闹离婚,这套房产属于弟弟个人财产,是否可以不进行分割处理?

山西 - 朔州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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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朔州

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是没有相应分割权的。除非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2021-04-07 22:3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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