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与合同中规定的标准不一致有效吗

江苏 - 镇江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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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务

地区:江苏 - 镇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该约定无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
一般情况下,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最低标准,约定的标准若是低于最低标准,则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而约定的标准高于最低标准,则以双方达成意思表示即约定的标准为准。
建筑法》第3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2021-04-03 21:0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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