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前段时间我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属于工伤的。我就因此享有一段停工留薪期间的。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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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不存在补贴一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04-02 03:3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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