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对方帮忙给的首付,结婚之后登记在他的名下,这个贷款是我们一起换的,那么这个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吗?现在我提出离婚,对方不肯跟我分房子。这个房子它是可以被分割的吗?

河北 - 承德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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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障法务

地区:河北 - 承德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2021-04-02 03:1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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