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应不应当对下属的公司不能清偿的贷款承担补充还款的责任呢?我们当地有一家电器集团集团,下属有一家电器公司。他们在外面欠了几百万的货款,现在债主要求电器集团承担还款的责任。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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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法务

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电器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其出具的复函足以使供货方产生信赖利益,相信其会依复函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该复函应认定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依法承担补充责任。故在收货方未能清偿货款情况下,电器集团对电器公司不能偿还的货款,应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2021-03-30 21:2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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