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了我朋友一张信用卡,然后一直在用,这样是不是属于信用卡诈骗呢?三个月之前,我从朋友那边偷了一张信用卡,当时他只是以为自己的卡弄不见了。后来我一直在这张卡上面刷,结果现在是欠了5万块钱。这会被认为是恶意透支吗?

江苏 - 镇江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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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法务团

地区:江苏 - 镇江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建议尽快还款,否则面临刑事处罚

2021-03-30 21:1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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