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和婶婶当初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在村里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并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证结婚,现在婚后共同生活中由于感情不和闹离婚,却被告知属于无效婚姻,现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解决处理?

四川 - 绵阳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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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021-03-30 12:0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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