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发放哪些费用呢?我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员工,我跟单位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到期以后听说有一部分补偿,这个补偿怎么算啊?

江苏 - 盐城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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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指挥顾问

地区:江苏 - 盐城

“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废止时间(2001年10月19日)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请问律师:这段话是否说明2001年10月19日前录用的企业员工,现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取得生活补贴?

2021-03-29 13:0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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