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经过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将此事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责任,然后王某的死亡是由于另外一位精神病人造成的,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山东 - 潍坊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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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潍坊

经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将此事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虽然王某的死亡是由另一位精神病人造成,但医院也存在管理不当和严重失职。而当晚值班副班护士,事发时代表医院承担巡视、护理职责,其严重不负责的行为是医院没有履行好保护患者安全职责的表现之一,与该死亡结果存在着重要的因果关系,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03-27 14:2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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