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王某是伪造自己是人民警察,说是受害者涉嫌一起案件,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和个人信息,转走了受害者五万元,对于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要如何进行定罪呢

新疆 - 和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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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和田

王某冒充人民警察以“骗”为手段使被害人张某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不是以威胁、要挟、恐吓被害人为特征,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被迫交出其所有或占有的财物,不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因此,王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招摇撞骗罪。

2021-03-27 12:2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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