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紧急避险呢?我朋友是个大货车司机,开货车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为了躲避一辆公交车,撞了一个路人。对于路人的伤害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新疆 - 阿克苏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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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阿克苏

你好,你的朋友应当属于紧急避险,对于路人的伤害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的法益造成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法益。关于权衡权益的大小,一般来说,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重于其他人身权利。本案中,你朋友的生命权重于路人的身体权,你朋友为避免对方的追杀,不得已给路人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

2021-03-27 11:5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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