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的设立的信托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有一家公司他们有一个房子部门里面的律师专门是打经济官司案件的,他们喜欢以姓宋或者烂俗的方式来搞垮对方公司,他们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了很多信托。听说这种信托是无效的,哪些信托是有效的呢?

新疆 - 昌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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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务

地区:新疆 - 昌吉

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这是考虑到在我国,委托人进行诉讼或讨债,可以通过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手段实现。为了避免兴讼或滥讼,许多国家的法律也都在这方面予以了限制。但是如果信托的目的是对财产的管理、处置,而在管理过程中附带诉讼或者讨债,应认为是有效的。

2021-03-25 20:4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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