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公司现在欠了钱,没有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公司所欠的债务,这些债务是不是只能以公司资产偿还?要不要我用个人财产清偿?

新疆 - 喀什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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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务

地区:新疆 - 喀什

公司债务民法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如果你没有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这些债务只能以公司资产偿还,你最多仅损失出资额,无需代偿。1、你作为股东如已全部出资,个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2、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贷款,债务由公司承担;3、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如果对公司造成了损害,公司和股东有相应救济途径可以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2021-03-25 11: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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