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有借款纠纷,对方欠我五千块钱一直逾期不还,当时虽然签订有借条,但是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算?

福建 - 福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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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谈判法务

地区:福建 - 福州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021-03-25 07:2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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